国产网剧《隐秘的角落》最近很火,不但得到了一些明星的推荐,在观众中的口碑也很高。在豆瓣上,该剧目前有近60万人打分,评分高达8.9。
众口一词的赞誉声中,《隐秘的角落》甚至有了“国产悬疑剧最高境界”的评价。一时间,这部国产网剧成了一种特殊的文艺现象,剧中的台词“你看我还有希望吗”“一起去爬山啊”等等成为网络流行语。更有无数推理迷们,纷纷从剧中的细枝末节中,分析解剖出导演编剧的各种隐喻和伏笔。
这部根据紫金陈推理小说《坏小孩》改编的国产网剧,以三个小孩无意中目睹一起凶杀案为背景,讲述了人性的不堪与阴暗面。
观众或影评人,可以从许多角度来分析这部网剧,比如家庭环境对于儿童成长的影响、唯分数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负面意义等等。
但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想以《隐秘的角落》中严良这个角色为切入点,谈一谈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中所应包含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
剧中的三个小主人公之一严良,是一个父亲犯罪入狱后被送入儿童福利院的不幸的孩子。
他带着小女孩普普一同跑出福利院,一共有两件事要做。
一件事,是为了借钱为普普的弟弟治病。
另一件事,就是要看一看一直失去消息的父亲。
当年严良的父亲严文斌因为聚众斗殴被警察带走,后被判刑入狱。亲手抓捕严文斌的老警察陈冠生因于心不忍,后来主动解决严良的看护教育问题,将他送到了儿童福利院。
严文斌出狱后,也是到陈冠生处报到的。但陈冠生之所以后来一直对严良心存愧疚,并执着地要找到严良,重新把他送回福利院,就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当年没有把严文斌看好,使他出狱后重新吸毒,最终进了精神病院,而导致少年严良性格变得叛逆。
但严良不但无法理解老警察陈冠生的良苦用心,还对他恨意很深。陈冠生在剧中多次要将严良重新送回福利院时,严良不但抗拒、辱骂,甚至还动手狠狠打了陈冠生嘴角一拳。
严良冲陈冠生大吼:“都是因为你抓我爸爸,我才被送到福利院的,我爸爸不是坏人!”而陈冠生则激动地回应:“你爸爸是不是坏人,那是法官判的,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二]
老警察陈冠生一句“法官判的”,如同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我这个刑事法官的心头,因为它意味着一种职业带来的责任。
一件刑事案件中,有罪的被告人当然应该接受法律的严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一个犯罪分子,同时也是网状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链接点。他身后背负着婚姻、养老、抚养教育子女等一系列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被告人可以被法院一判了之,投牢入监、接受改造。但他身后所牵扯到的家庭,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看护和教育问题,我们的法律显然还关注较少,《隐秘的角落》中严良这一个角色,就是最好的例证。
有其他亲属监护人的还好说,而如严良一般母亲离婚父亲坐牢的孩子,就只能剩下进儿童福利院一条路了。
2013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吸毒母亲饿死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新闻,至今仍是许多善良国人心中的痛。南京人李文斌因吸毒被判刑入狱,他和其同居女友乐燕的两个女儿由乐燕抚养。但乐燕有吸毒史,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无法尽到看护责任,导致最后发生了两个孩子活生生饿死家中的人间惨剧。
笔者曾参与审理的一起拐卖儿童案件,被告人一直拒不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但当法院依法判决她构成犯罪并判处相应刑期时,一向态度强硬的被告人却当庭失声痛哭。她情绪崩溃不仅仅是因为被判有罪,而是家中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她照顾。结局谁都知道,她那失去母亲教育和照顾的孩子,童年会有多少阴影和缺憾,未来长大成人的道路上,又会充满多少歧视和变数!
失去父母庇护的孩子,失去家庭正常教化的孩子,不但背负上了罪犯子女的名声,处处受人歧视,而且将来走入歧途的危险几率都将大大增加。
剧中开始部分,严良和普普去求助小时候的好朋友朱朝阳。朱朝阳虽然同意让他俩在自己家暂住,但却对严良这个罪犯的孩子心怀戒备,生怕他偷了自己母亲的首饰。好朋友尚且如此警惕,更何况是陌生人?
[三]
我们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制定的初衷和目的,除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外,近些年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2018年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正式被确立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这个制度设立的初衷,除了节约司法资源外,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接受从宽处理,从而缓解社会矛盾,修复因犯罪而受损的社会关系。
这里所说的“受损的社会关系”,我的理解是,它不但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正常社会关系损害,也应当包括被告人因其犯罪,而导致其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功能的损害。
刑事判决,不但要考虑带来好的法律效果,也应当考虑带来好的社会效果。不因判决而导致新的社会关系受损,是每一名刑事法官都应该努力争取的审判结果。
在《隐秘的角落》中,老警察陈冠生无论于公还是于私,对严良都没有太多的照顾义务。但他一直处处以长辈的身份来引导着严良的人生道路,庇护着他不被恶意伤害,最后干脆申请成为了严良的指定监护人,为严良这一条故事线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老警察陈冠生这个角色,是国家对罪犯改造系统工程中的闪亮典型,也是实现“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这一新刑事司法理念的希望所在,值得我们每一名刑事司法工作者致敬与学习。
但我们也不要忘记,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遭遇同“严良”一样的孩子,他们是罪犯的孩子,也同样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他们身处罪犯父母身后的“隐秘角落”中,孤立无援,在迫切盼望着他人善良的眷顾、社会阳光的普照。
(作者单位: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