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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人鱼竿碰触高压线后身亡,谁担责?

2024年12月10日
作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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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垂钓人无视警告标识穿越危险区域,应担主责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思行 廖述花 王月诗

 

  男子在钓鱼途中因携带超长鱼竿与高压线接触后触电身亡,其家属多次与供电企业交涉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要求供电企业承担全部责任。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触电人承担主要责任,供电企业承担次要责任。

  家住四川省彭州市的吴某与三位好友相约至河边钓鱼。吴某扛着长约5米的鱼竿先行前往目的地,后被沿着河道行走的三位好友发现其面部朝下倒在河边,嘴唇外翻且没有鼻息。120到场抢救无效后,宣布吴某死亡。经检查,吴某系因其携带的鱼竿触碰到头顶的高压电线后触电死亡。

  原告吴某家属认为,吴某作为普通民众对高压电认知不足,而供电企业作为专业机构,对高压电的危险性有足够的认知,因此供电企业具有保护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的责任。本案事发地点为高压线路的最低点,虽然高度已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但旁边有农田,人员携杆穿行不可避免,而供电企业仅仅在一旁竖立“电力线路下方禁止钓鱼”的标识,并没有采取其他有效阻隔措施,故应当对吴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被告供电企业表示,案涉高压线路的架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涉事现场设置有醒目的“高压危险、禁止垂钓”等警示桩、警示标识,自身不存在任何过错。且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垂钓。吴某违反该规定穿越涉架空线路保护区的河道垂钓,同时无视警示标识,在明知案涉地点系河滩地并无可通行的规划道路的情况下,仍扛着约5米长的鱼竿穿越架空线路。其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造成自身严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供电企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地点位于非居民区,现场有“高压危险、禁止垂钓”“电力线路下方禁止钓鱼”“线下钓鱼危及生命”等多个警示标志。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压供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失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供电企业未能举证证明吴某死亡是吴某故意为之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案涉高压线路符合国家相关架设要求,且事发现场设置多处警示标志,表明供电企业已经尽到相应的管理和安全提示义务,应减轻其侵权责任。吴某作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基于垂钓目的,不顾安全提示从架设高压线的危险区域通行,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吴某的各项损失综合认定为102万余元,故酌情确定吴某自行承担70%责任,供电企业承担30%责任并赔偿吴某家属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信,并交纳60元参与活动。

  然而,张某在参与此次户外登山活动中意外坠落身亡。事故发生后,张某亲属认为李某组织的“一日游”地点并非正规旅游景区,部分路段极为危险。张某亲属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李某承担张某死亡40%的责任,赔偿张某亲属各项损失3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李某作为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多次组织人员在案涉活动地点活动,对活动地点的实际情况最为了解,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有最大可能的预见性,应针对活动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充分履行通知、提醒、注意等义务,在活动参与者出现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提醒、制止,尽可能降低活动的风险。但李某组织活动时发布的内容不仅没有对可能危及活动参与者人身安全的事项作出说明和警示,反而可能对参与者造成该活动强度不高的误导,在活动前及活动过程中亦未告知参与者明确的活动路线,也未采取任何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李某作为组织者未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判断能力,且在进入活动场所前路边设置有警示标语提示前方系未开发区域、部分路段较为危险时,张某在未采取任何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探索自己并不熟悉的区域,使自身处于危险之中,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综上,法院酌定被告李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驳回张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AA制户外自助游活动的基本规则为自由组合、自愿参加、自主判断、自备装备、自力完成、自负费用、自担风险。该类活动不具有营利性,组织者往往也是活动的参与者。作为组织者应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该安全保障义务仅限于合理范围内。组织者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组织者,在组织活动前,应全面了解出行线路、天气、参与者的状况等,收集活动目的地的具体情况,并制定详细的计划、安全路线,安排熟悉线路的领队人员。同时,应提前告知参与者户外活动的风险及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针对活动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也可以提醒参与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参与者出现危险行为时,应当第一时间提醒、制止,避免危险的发生。

  作为自愿参与户外自助游的成年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判断活动的风险系数,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技能,避免盲目从事超出自身体能、技能的活动。同时,遵守活动秩序,不擅自行动,不随意探索危险性高的场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尽最大努力将自助游的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出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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