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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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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5日 | ||
县人民法院院长 谢宜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县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紧贴县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46件,审执结2357件,结案标的额3.79亿元, 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切实服务全县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努力践行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依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形势分析研判、大案要案专报、重点工作提前介入等8项工作机制,36条服务措施,着力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支柱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建立了司法联络员队伍,通过结对联系、定期走访,积极了解部门和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10月28日,《淄博日报》头版头条对我院服务中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报道。 二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做到快审、快判,积极推进“平安高青”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07件,审结108件,对涉案17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8人。突出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21件46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6件13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三是有效化解商事纠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应对经济波动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及时帮助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涉法纠纷,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共受理商事案件622件,审结575件,标的额1.73亿元。其中,妥善审理买卖、担保等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53件,依法保护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理金融合同纠纷案件318件,有效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慎重受理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五湖陶瓷、金长江两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已进入司法拍卖阶段,钜创纺织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并有序推进。11月19日,我院商事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做书面经验介绍。 四是着力加强民事调解,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审理好涉及民生、民权案件,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共受理民事案件1067件,审结989件,标的额1.23亿元。其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98件,大力倡导家庭美德;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19件, 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36件,最大限度做到权利救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4件,促进劳资关系稳定。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延伸诉讼调解职能,全年调解撤诉结案978件,调撤率达58.53%。 五是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推动依法行政进程。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原则,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0件,审结110件;审查并准予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结案6件。积极推行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和谐互信,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达70%。 六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坚持以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重点,围绕破解“执行难”,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提高实际执行率。共执结各类案件580件,执结标的额0.88亿元。按照市县委关于开展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涉农商行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传唤借款人和担保人800余人次,追回案款350余万元。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依法对逃避、抗拒执行的13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将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同时,对县重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着力深化“公信法院”创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 一是坚持依法公正办案,以个案公正铸就司法公信。强化“公正司法”理念,立足坚守法律底线,狠抓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通过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建立案件电子卷宗、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促进法官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规范审判管理,以内部监督保障司法公信。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通过加强信息录入、实行案件预警、严控审限变更、推行扎口结案等方式,充分发挥管理手段在促进审判质效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院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结案均衡度达到0.89,位居全市第一。 三是坚持便民利民为民,以服务举措彰显司法公信。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导诉台,建立诉讼风险评估机制,共为650余起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强化“法官便民工作站”建设,在6个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积极参与辖区网格化管理,通过充分发挥开展法律宣传、指导民调组织、代为受理案件、及时调处纠纷、实施预警联动等职能作用,200余起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近万名群众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全年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余万元,为公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代理人)56人次。 四是坚持参与社会管理,以能动司法扩展司法公信。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先后起草了《关于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分析报告》、《担保物权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适用现状的调查报告》等多份调研报告,提出20余项涉及企业改制、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内容的司法建议,凸显了司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坚持推进司法公开,以司法民主体现司法公信。研究制定了《关于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开通了官方实名微博,在立案大厅建立了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了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19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27件。 三、紧紧围绕铸基强审,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干警整体素质 一是突出转作风,着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集中开展了“政治纪律教育活动”和“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将反对“四风”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以司法作风的改进推动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切实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各类活动,干警作风明显改善。 二是突出提质效,着力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能力培养机制,成立了疑难案件研究小组,每周定期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交流审判经验、学习法律法规。以开展“优秀庭长”和“办案能手”评选活动为抓手,加大“业务带头人”选树力度,鼓励干警争当法律适用的“活字典”、定分止争的“智多星”。全年集中组织庭审观摩15次,速录员录入比赛3次,法律文书评选2次,在全院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干警的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三是突出促廉洁,着力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无违法违纪目标责任书,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各业务庭室廉政监察员进行了调整,全面推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为干警发放了《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开展了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和违规使用警车等专项检查,及早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加强廉政提醒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高度重视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构建了思想育廉、警示醒廉、榜样树廉、家庭助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六位一体”的廉政建设体系,全年干警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四是突出助成长,着力推动“青年干警成才工程”。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实行以老带新等扎实有效的举措,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有效缓解队伍老龄化、法官断层问题。8月份,召开全院青年干警座谈会,就如何增强自身素质、如何尽快适应和融入审判工作等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共计11人次在市级以上调研活动中获奖,其中一名法官撰写的《司法裁判中的法律论证》一文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3年会优秀奖。 各位代表,2013年,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为大局服务的措施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二是审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三是干警队伍的司法理念、司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经费不足、案多人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要求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继续以“公信法院”创建为载体,以服务中心工作、强化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立足审判执行职能,着重加强刑事“严打”、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规范化等重点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法官便民工作站”、诉讼服务中心等便民工作机制,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合法、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四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工作勤奋、作风过硬、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五是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积极落实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录播、公开听证、人民陪审员、民意沟通等“五项制度”,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同时,以“基础建设年”为统领,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着力推进以审判法庭、青城人民法庭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院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开放和谐秀美新高青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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