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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法官说“典”》第四期: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产归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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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1日 | ||
【民法典实施后,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购房房产归属问题】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子女离婚的时候,该出资是对子女的单方赠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的纠纷近年来不断增加。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约定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新的法律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有着明显的差别。 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这一规定,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要去约定清楚利息和借款期限。 【团队简介】 该民事速裁团队由法官魏立芳、法官助理刘凯月、书记员于艳艳组成。2021年以来,该团队收案253件,结案302件,其中调撤案件256件,调撤率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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