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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高青县法院:坚持调解走在前 当庭过付解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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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8日 | ||
近日,高青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并实现当庭过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化名)诉称,因被告某医院有限公司的医疗行为不当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严重损害,造成了精神和身体创伤,故要求被告进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45000元。 调解过程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就被告是否存在诊疗过错、原告出现的诊疗后果是否与诊疗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等矛盾焦点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为其认真分析案情后,剖析情理,对症下药,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过付给原告周某32000元赔偿款,再无其他纠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高青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将调解贯穿司法审判始终,尽力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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