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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案”变“和谐案” 十年矛盾一朝解——淄博高新区法院柔性解纷促和谐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马赛克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持续十余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将涉及房屋买卖、房屋腾退、租金追索等多重矛盾的“骨头案”,转化为解除合同、支付租金、主动搬离的“和谐案”,真正实现“一案解三纷”的社会效果。

  追溯至2009年,案外人王某将涉案房屋出租给被告后,未履行告知义务便将房屋售予原告。直至2019年,被告才得知房屋易主,从而引发了房产确权、租金追索、房屋腾退等多重矛盾。对于各项矛盾焦点,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逐渐激化。

  被告作为承租人先后经历2020年优先购买权诉讼、2022年房屋腾退诉讼,两次诉讼均以撤诉结案,但均未能实质化解矛盾。2024年,原告再次提起租金追索及腾退诉讼,形成了“诉讼-撤诉-再诉讼”的循环怪圈,此时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面对这场“剪不断理还乱”的诉争,为实质化解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理念,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组织双方到院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解除合同、房屋腾退、租金计算等事项一一充分发表意见。承办法官围绕房屋权属、买卖不破租赁、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优先购买权诉讼时效等法律规定,引导其回归现实纠纷;另一方面建议原告考虑历史租赁关系,在租金金额、给付期限上作出合理让步。经过多次“背对背”沟通和现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解除合同+腾退房屋+支付租金”的一揽子协议。目前,该案以履行完毕,彻底案结事了。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说道。该案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彻底解决了各项“历史遗留问题”,为同类复合型纠纷提供了“调解优先、系统化解”的示范样本。

  本案的圆满解决,彰显了淄博高新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智慧。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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