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诉讼调解化纷争 暖企安商落实处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3日 | ||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敦金主持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辖区某大型医疗公司,其业务遍布全国各地,被告是与其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地企业。2015年,原、被告签订《产品代理合同》,由原告代理被告生产的产品。之后,两企业陆续签订三份补充合同,对产品价格和支付方式进行多次调整。2018年,双方再次签订了《和解协议》,明确了合同争议解决条款。2020年,被告清算账目时发现被告未按时退还900余万预付款,多次索要未果后,遂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 原告起诉后,被告以疫情为由申请延期举证、开庭。一个月后,被告再次提起管辖权异议,后经过了一审、二审,之后继续等待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结果,此时时间已过去近一年。2021年10月,淄博高新区法院在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后第一时间安排开庭。 开庭当日,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各拖着2个大型行李箱进入法庭,里面装满了需要核对的汇款凭证、收据和发票,准备逐一对账,确定应退赔的预付款金额。然而,双方合作时间跨度长,部分账目不清楚。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协助下,原、被告从上午9点开始对账,一直持续整整7个小时,下午4点终于清算出大概数额。张敦金院长开庭不忘调解,耐心听取双方的观点和诉求,精准总结双方争议焦点,本着“快速化解纠纷”的原则,向原、被告双方归纳总结主要争议的款项,不厌其烦地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并说:“调解的最高境界是双方都让让步,和为贵。”最终,双方的诉求差距不断减小,达成和解,被告按照约定及时支付600余万元预付款。 “只要淄博能发展,法院甘愿担风险。”近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和高新区工委、管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服务大局的重点是服务经济、服务经济的重点是服务企业”的理念,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涉企案件开启“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统筹推进诉前及诉讼调解工作,依托线上调解平台,通过淄博仲裁委员会、淄博“市企两会”全面深化诉源治理,积极对接山东理工大学、淄博中小企业商会高新区分会等各部门、行业,开展“无讼企业”创建试点工作,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
||
|
||
【关闭】 | ||
|
||